新西兰10年前7.1级地震“零死亡”对中国有何启示
中新网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孙自法)10年前的9月4日凌晨,新西兰基督城发生里氏7.1级地震,造成2人重伤,另有数人受轻伤,此次逾7级强震的“零死亡”现象曾引发广泛关注。
中国地震局公共服务司近日组织地震机构和专家对2010年新西兰7.1级地震进行回顾和总结指出,地震破坏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会有被忽视的问题,应从历史震害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抗震能力,有效防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震害损失。
一系列有效措施将震灾风险降到最低
新西兰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两大构造板块之间,地质活动频繁,地震活动非常活跃。历史上曾因地震严重受灾,1931年北岛的纳皮尔城、1942年惠灵顿地区分别发生7.9和7.2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黑龙江省地震局宣教中心表示,2010年新西兰基督城7.1级地震“零死亡”,固然与发震城市面积较大,人口分散且地震发生在周末凌晨,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稀少有关,但也侧面展示出新西兰在长期抵御地震灾害中所取得的成就。
面对经常突如其来的地震,新西兰长期致力于将地震灾害风险降到最低,为此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包括在建筑方面加强立法,对建筑物的安全标准和抗震能力严格规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同时配有完善的监管措施,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采取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
新西兰还广泛应用减隔震技术,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就将特制的橡胶垫用于基础隔震,并陆续在一些重要的建筑物及桥梁等设施采用结构减震隔震装置,有效减轻地震对建筑的破坏。此外,新西兰历来重视防灾减灾教育,长期在全体公民中宣传普及如何识别、预防灾害和开展自救互救等知识,有效提升普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黑龙江省地震局宣教中心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强度大、分布广、频率高、损失重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当前,中国地震灾害防范能力总体还比较弱,这是前进道路上必须应对的风险挑战之一,需要学习借鉴新西兰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努力把地震灾害风险降到最低。
新西兰抗震立法、设计及保险经验值得借鉴
山东省地震局宣教中心认为,新西兰10年前7.1级地震“零死亡”,主要得益于新西兰房屋抗震立法、抗震设计的全球引领者和全球地震保险制度的成功范例等因素。
房屋抗震立法方面,新西兰1935年建筑法案正式立法,1965-1992年间历经4次修改,2004年,新西兰建筑与住房部通过《建筑法案2004》,执行“新西兰国标”,意味着除小型木结构民房之外,要把新西兰全国所有建筑都加固一次,工程浩大,阻力不小,争议很大,但新西兰政府依法强力推行。
抗震设计方面,新西兰是第一个开发并应用地震隔离系统设计的国家,这个技术可以让建筑物被放在特殊的轴承上,避免结构性的破坏,新西兰重要的建筑物及桥梁均采用结构隔震减震装置。
地震保险制度方面,新西兰地震保险制度被誉为全球运作最成功的灾害保险制度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以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来尽可能分散巨灾风险。
“可以说杀人的不是地震本身,而是不安全的建筑。”山东省地震局宣教中心表示,作为世界上震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要从包括新西兰大地震在内的国内国际过往震灾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持续提高抗震能力和防震减灾水平。
震后安全鉴定应特别重视无明显震损建筑
新西兰基督城2010年9月7.1级地震“零死亡”,但几个月后的2011年2月当地又发生6.3级地震,造成185人死亡。同一地区的两次强震,为什么震级小了反而损失和伤亡更大了?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余世舟副研究员指出,与震灾密切相关的因素包括地震作用的大小、地震次生灾害、承灾体分布、震后排险与恢复重建等。
地震作用方面,对比这两次地震在基督城地区的地震动记录,后一次地震记录到的地表加速度强度要大很多。这主要是由于震源深度和震中距的不同,2011年6.3级地震的震源深度浅,距离震中近。震级虽小,但能量衰减程度要远小于前一次,进而作用到工程结构上,造成严重的震害。同时,该6.3级地震产生的砂土液化现象普遍,造成地表空洞、塌陷,并对结构基础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导致上部结构的倾斜、破坏。
文章来源:《世界地震工程》 网址: http://www.sjdzgczz.cn/zonghexinwen/2020/1020/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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